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應該解決的四個現實問題
發(fā)布時間:2021-03-12 03:14
<正>6月底,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對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進行了二次審議。草案二審稿有很多改進,但筆者認為,仍有四個現實問題亟待解決。進一步規(guī)范家庭協議目前我國社會現實中,涉及婚姻家庭關系的協議或者契約的類型非常多,如涉及婚姻家庭關系的房屋購買尤其是婚房的購買、婚后有條件的財產贈與、婚后財產處置、孩子的養(yǎng)護、家庭共同生活基本要求等。這些契約或者協議常見的是由夫妻雙方訂立,但有時也有長輩親屬的參與,有時是尚未成婚的
【文章來源】:中國人大. 2019,(13)
【文章頁數】:3 頁
【文章目錄】:
進一步規(guī)范家庭協議
擴大法定親屬關系的范圍
建立婚姻性質的“非婚同居”關系的一般規(guī)則
完善夫妻共同財產制度
本文編號:3077582
【文章來源】:中國人大. 2019,(13)
【文章頁數】:3 頁
【文章目錄】:
進一步規(guī)范家庭協議
擴大法定親屬關系的范圍
建立婚姻性質的“非婚同居”關系的一般規(guī)則
完善夫妻共同財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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