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研究》投稿要求
《法學研究》投稿要求
法學研究介紹法學理論、科研成果,探討改革中的理論問題,分析案例,指導實際工作。
期刊簡介
欄目
法學研究[1]設有專題討論工作研究、條法釋評等欄目。
讀者
為立法及司法干部、法學理論工作者。[2]
歷任主編
金默生(負責)、孫亞明、張尚鷟、吳大英、李步云、王保樹;現(xiàn)任主編為著名民法學家梁慧星;副主編為張廣興、張志銘(兼);責任編輯為張少瑜、莊立、謝海定、冉昊、范亞峰。
收錄情況
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收錄 1999年獲中國社會科學院首屆優(yōu)秀期刊獎;1999獲新聞出版署首屆中國期刊獎提名獎、第二屆全國百種重點社科期刊獎;2002年獲中國社會科學院第二屆優(yōu)秀期刊獎。[3]
發(fā)展
《法學研究》由中國社會科學院主管、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主辦、法學研究編輯部編輯、法學研究雜志社出版,1979年復刊。前身是中國政法學會1953年創(chuàng)刊、1957年停辦的《政法研究》。
《法學研究》刊載有關中國[法治建設重大]理論與實踐問題的論文。堅持“百花齊放,筆耕論文新浪博客,百家爭鳴”的辦刊方針,堅持學術性、理論性的辦刊宗旨,堅持高水平的用稿標準,以展現(xiàn)我國法學理論最新和最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獲獎
《法學研究》1999年獲中國社會科學院首屆優(yōu)秀期刊獎;1999獲新聞出版署首屆中國期刊獎提名獎、第二屆全國百種重點社科期刊獎;2002年獲中國社會科學院第二屆優(yōu)秀期刊獎。[2]
注意事項
法學研究在其主辦方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并未發(fā)布相關稿約和征稿信息,請直接與期刊聯(lián)系以免上當受騙。
投稿須知
1.來稿要求論點明確、數據可靠、邏輯嚴密、文字精煉,每篇論文必須包括題目、作者姓名、作者單位、單位所在地及郵政編碼、摘要和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和第一作者及通訊作者(一般為導師)簡介(包括姓名、性別、職稱、出生年月、所獲學位、主要從事的工作和研究方向),在文稿的首頁地腳處注明論文屬何項目、何基金(編號)資助,沒有的不注明。
2.論文摘要盡量寫成報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4方面內容(100字左右),應具有獨立性與自含性,關鍵詞選擇貼近文義的規(guī)范性單詞或組合詞(3~5個)。
3.文稿篇幅(含圖表)一般不超過5000字,一個版面2500字內。文中量和單位的使用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最新標準。外文字符必須分清大、小寫,正、斜體,黑、白體,上下角標應區(qū)別明顯。
4.文中的圖、表應有自明性。圖片不超過2幅,圖像要清晰,層次要分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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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雜志目錄每期都會更新有一定的時效性,僅供參考。
本文編號: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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