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海外公民的權利克減與法治保障
發(fā)布時間:2017-11-19 22:01
本文關鍵詞:我國海外公民的權利克減與法治保障
【摘要】:擁有雙重身份的海外公民非但沒能得到更多自由和安全的保障,反而要直面更大的威脅,其吊詭之處恰恰肇始于愈加不自由的全球遷徙和流動自由。21世紀中國崛起后海外利益日漸隆盛,但我國海外公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卻遭遇傳統和非傳統突發(fā)事件的共同沖擊,出現了前所未有的現實困境。對此,我國海外公民的權利保障要在國家涉外立法構造體系化、國家安全委員會統籌制度化、軍隊海外維權法定化、外國人法完備規(guī)范化四個方面審慎設計,最終實現國人無處不安全的目標。
【作者單位】: 華南理工大學;
【基金】: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十二五”規(guī)劃一般項目“我國海外突發(fā)事件應對中的公民權利保障研究”(GD13CFX01) 廣東省科技廳軟科學項目“廣東重大突發(fā)事件‘情景—應對’模式中態(tài)勢認知和決策支持的大數據挖掘”(2014A070703015) 華南理工大學廉政理論研究專項課題“我國公職人員財產利益申報法治化研究”,負責人滕宏慶
【分類號】:D998.2
【正文快照】: 一、海外公民權利保障面臨的制度瓶頸海外公民是指長期定居、短期旅居或定期移居外國的本國籍人士,包括僑民、留學生和訪學者、境外旅行者、海外商務和勞務人士、駐外官員和軍人等。所以,海外公民在居留國對待之為外國人,國籍國對待之為本國人,這種“混搭”的雙重身份非但沒有,
本文編號:120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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