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域外法查明實踐中的困境與對策
發(fā)布時間:2024-05-19 08:36
我國域外法查明制度不斷完善,涉外民商事糾紛中涉及適用域外法的案件不斷增多,但通過域外法查明并成功適用域外法的案例并沒有明顯增多。這一強烈反差反映出域外法查明司法實踐中法官查明難度大、當事人查明弊端難以克服、對域外法內(nèi)容和確認程序理解分歧、中國法被動適用等現(xiàn)實困境?梢栽诹⒎ê退痉▽嵺`中進一步明確查明主體和職責、整合查明平臺、淡化查明方法、明確域外法的范圍、確定不能查明的情形將域外法查明制度真正落到實處。
【文章頁數(shù)】:3 頁
【文章目錄】:
一、我國域外法查明的規(guī)范與實踐
(一)我國域外法查明的有關(guān)規(guī)范
(二)我國域外法查明的實踐
二、我國域外法查明實踐中的困境及原因
(一)法官查明域外法的難度較大
(二)當事人查明的弊端難以克服
(三)對域外法內(nèi)容和確認程序理解不一
(四)中國法“被”適用的情況較多
三、完善我國域外法查明制度的對策
(一)明確查明主體和查明職責
(二)整合查明平臺淡化查明方法
(三)明確域外法內(nèi)容的范圍
(四)域外法查明不能的理由應(yīng)當法定
四、結(jié)語
本文編號:3977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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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域外法查明的規(guī)范與實踐
(一)我國域外法查明的有關(guān)規(guī)范
(二)我國域外法查明的實踐
二、我國域外法查明實踐中的困境及原因
(一)法官查明域外法的難度較大
(二)當事人查明的弊端難以克服
(三)對域外法內(nèi)容和確認程序理解不一
(四)中國法“被”適用的情況較多
三、完善我國域外法查明制度的對策
(一)明確查明主體和查明職責
(二)整合查明平臺淡化查明方法
(三)明確域外法內(nèi)容的范圍
(四)域外法查明不能的理由應(yīng)當法定
四、結(ji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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