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登記賠償責任制度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4-04-07 23:31
在肯定人之有限理性的前提下,由特定人所主導和操作的房地產登記行為難免會發(fā)生錯誤,而登記作為房地產物權的表征方式,其錯誤將會給權利人造成較大的損害,并損及正當的交易秩序。故在登記錯誤現實發(fā)生時,法律就必須為當事人提供妥切的救濟措施,這是立法者的當為之作。然而由于我國目前在對房地產登記救濟制度的研究和立法上尚不系統(tǒng),并缺乏有效的指導思路,既有的涉及登記的法律規(guī)范性文件在登記錯誤的救濟方面僅籠統(tǒng)地規(guī)定了登記機關的賠償責任,而對引發(fā)登記錯誤的申請人或第三人的賠償責任及因登記機關和申請人或第三人的“混合過錯”所引發(fā)的賠償責任承擔問題鮮有細致之規(guī)定,由此引發(fā)的實踐結果存在不少可商榷之處,這種現狀應該說為學界提供了較大的探討空間。 本文在對登記行為的性質重新審視和認識的基礎上,對我國的房地產登記賠償責任在不同主體、不同主觀狀態(tài)下的確定與分配問題進行了探討,本文共分以下部分: 引言介紹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現狀,分析了完善房地產登記賠償責任制度的重要意義,并交待了本文的主要研究方法。 第一章是“房地產登記賠償責任概述”。首先介紹了房地產登記賠償責任的概念和特征,其次,根據不同的主體對房地產登記賠償責任進行...
【文章頁數】:69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房地產登記賠償責任概述
第一節(jié) 房地產登記賠償責任的概念
一、房地產登記賠償責任的概念界定
二、房地產登記賠償責任概念解析
第二節(jié) 房地產登記賠償責任的基本分類
一、登記機關的賠償責任
二、申請人與第三人的賠償責任
第二章 房地產登記行為性質與登記賠償責任
第一節(jié) 房地產登記行為的性質
一、關于房地產登記行為性質的爭議
二、我國房地產登記制度的功能和價值分析
三、本文對房地產登記行為性質的認知
第二節(jié) 房地產登記行為性質與登記賠償責任的關聯
一、登記機關賠償責任的性質
二、申請人或第三人賠償責任的性質
第三章 房地產登記制度模式與登記賠償責任
第一節(jié) 房地產登記制度模式及我國的路徑選擇
一、域外房地產登記制度模式考察
二、我國房地產登記制度模式的路徑選擇──在自由、效率與安全之間
第二節(jié) 房地產登記制度模式與登記賠償責任的關聯
一、房地產登記公信力與登記賠償責任
二、房地產登記審查模式與登記賠償責任的關聯
第四章 房地產登記賠償責任之確定與分配
第一節(jié) 完全因登記機關的原因而導致的賠償責任
一、房地產登記機關賠償責任的歸責原則
二、房地產登記機關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及其范圍
第二節(jié) 完全因申請人的過錯而導致的賠償責任
第三節(jié) 因申請人或第三人與登記機關的“混合過錯”而導致的賠償責任
一、不同情形下的“混合過錯”
二、“混合過錯”下賠償責任的確定與分配
第五章 房地產登記賠償承責方式之完善
第一節(jié) 登記機關承責方式之完善
一、登記機關承責方式的域外考察
二、我國房地產登記機關承責體系之完善
第二節(jié) 申請人和第三人承責能力之完善
結論
參考文獻
后記
本文編號:3948146
【文章頁數】:69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房地產登記賠償責任概述
第一節(jié) 房地產登記賠償責任的概念
一、房地產登記賠償責任的概念界定
二、房地產登記賠償責任概念解析
第二節(jié) 房地產登記賠償責任的基本分類
一、登記機關的賠償責任
二、申請人與第三人的賠償責任
第二章 房地產登記行為性質與登記賠償責任
第一節(jié) 房地產登記行為的性質
一、關于房地產登記行為性質的爭議
二、我國房地產登記制度的功能和價值分析
三、本文對房地產登記行為性質的認知
第二節(jié) 房地產登記行為性質與登記賠償責任的關聯
一、登記機關賠償責任的性質
二、申請人或第三人賠償責任的性質
第三章 房地產登記制度模式與登記賠償責任
第一節(jié) 房地產登記制度模式及我國的路徑選擇
一、域外房地產登記制度模式考察
二、我國房地產登記制度模式的路徑選擇──在自由、效率與安全之間
第二節(jié) 房地產登記制度模式與登記賠償責任的關聯
一、房地產登記公信力與登記賠償責任
二、房地產登記審查模式與登記賠償責任的關聯
第四章 房地產登記賠償責任之確定與分配
第一節(jié) 完全因登記機關的原因而導致的賠償責任
一、房地產登記機關賠償責任的歸責原則
二、房地產登記機關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及其范圍
第二節(jié) 完全因申請人的過錯而導致的賠償責任
第三節(jié) 因申請人或第三人與登記機關的“混合過錯”而導致的賠償責任
一、不同情形下的“混合過錯”
二、“混合過錯”下賠償責任的確定與分配
第五章 房地產登記賠償承責方式之完善
第一節(jié) 登記機關承責方式之完善
一、登記機關承責方式的域外考察
二、我國房地產登記機關承責體系之完善
第二節(jié) 申請人和第三人承責能力之完善
結論
參考文獻
后記
本文編號:3948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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