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實踐課教材的編寫與應用研究
隨著法學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化,培養(yǎng)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簾耍的法學應用型人才已經成為法學教育的重要目標。改革教學理念和教學模式,培養(yǎng)和造就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法律專門人才,在法學教育中的地位日益凸顯出來。法學實踐課正是實現這一改革的良好平臺,法學實踐課教材建設則是法學實踐課教學的基礎和前提,研究法學實踐課教材的特點、編寫體例及其應用就顯得尤為必要。
一、法學實踐課教材的特點法學實踐課教材不同于法學理論教材和法學案教材,它是為學生進行仿真法律實務活動提供指引、工具和素材的教材。總體來講,法學實踐課教材具有以下幾方面的特點:
(一)程序性程序性是指進行某項法律實務活動必須遵循的程序要求。法學實踐作為祖會科學的一種實踐活動,既不同于自然科學的實驗沂動,也不同于社會科學中其他學科的實踐活動。法學實踐必須遵守法定程序,否則就可能是一種違法操作,不僅不能實現行為目的,還有可能承擔違法后果。因此,法學實踐性教材必須將實務操作的法定程序作為一項重要內容。這種程序規(guī)則在相關的程序法學中雖然有比較詳盡的闡述和分析,但由于受到學科體系的限制,缺乏與具體實務的緊密聯系。實踐性教材則是要結合庭審實務、律師實務等相關法律業(yè)務的具體要求,對程序性問題進行簡要、概括地說明,它不闡釋定義、概念,也沒必要分析原因、意義,但要詳細地闡明程序性安求在實踐中的體現,告訴學生應該怎樣做。
(二)操作性操作性是指進行某項法律實務活動的具體方法、應對措施等。法學實踐性教材更主要的任務是要教會學生如何從事法律王刊,根據可法實踐總紂經常出現的各種情況和問題,并提出解決思路和只體方法。學生通過法學理論課的學習,對各種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和法學基本理論有了基本的把握,但對實踐中如何運用法律制度和法學理論還是一片空白。如辯護制度,學生對什么是辯護,什么人可以作為辯護人,辯護人的權利和義務,辯護人的職責等,都一清二楚。但是,作為辯護律師,應當怎樣與被告人建立委托關系?會見被告人需要攜帶哪些證明或者證件?會見時怎樣向被告人發(fā)問?怎樣與檢察院、法院應力聯系,出具何種文書才能出庭等等。學生對這些問題知之甚少,而法學實踐性教材就要回答這些問題。
(三)資料性資料性是指進行法律實務活動的基本素材和事實根據。法學實踐性課程的主要內容是讓學生處理具體的法律事務,如法律咨詢、修改合同、出院代朗、審判案等。所以,實踐教材必須提供足夠的資料供課堂教學使用,這些資料應當包括法律實踐活動的對象和依據。以庭審實務教材為例,庭審案件及證據應當是教材必備的內容。但應當注意的是,實踐性教材與案例教學教材是不同的,這里的案例是沒有經過加工素材,沒有觀點的傾向性,證據材料也是多方位、多角度的,結論也是不確定的。因此,教材對案件資料的選用是否恰當是至關重要的。
(四)提示性提示性是括對法律實務中的要點和焦點問題所作的簡括和點撥。
處理法律事務往涉及很多方面的問題,這些問題既有實體立的,也有程序上的:既有法律上的,也有事實上的:既有理論上的,也有經驗上的。對于實踐教學對象的學生來說,由于一他們基本上沒有實務經歷,面對復雜的法你問題,往往是一頭霧水,不知從何下手。所以,在教材和教學中適當的提示是非常必要的。但是,這種提示應當把握好"反"。也就是說,提示既要給學生提供定的思路和解決問題的引導,又不應包含或暗示結論。
二、法學實踐課教材的編寫體例學實踐課教材的體例應當紡合以仁特點進行編寫。法學實踐課教材與法學理論教材不同,它的核心不是法律知識體系而是法律實踐項。如實務教材應以利與業(yè)務為主線,按照不同內容加以編排,可以分為孩待與咨詢、項目審查、訴訟代理、刑事辯護等。庭審實務教材應以開庭審判為主線,按照、不同內容或者程序加以編排,筆耕論文新浪博客,可以分為民事庭審、行政庭審、刑事庭審等。具體來講,以實踐課教材的編寫體例可以根據不同的教學需要,采取下列三種不同的方式:
(一)腳本式"腳本式,是將事務的實踐過程編寫成,學生通過對腳本的演練熟態(tài)相關的法律業(yè)務,鍛煉實踐能力。以庭審實務為例,可以選定不同類型和不同程序的案例,整個過程進行完整地實錄。在從書記員宣布法庭規(guī)則到審判長宣布開庭,從合議庭評議到宣告判決,都要記述清楚,庭市參與人必在法庭上的用語、問答、觀點、結論等都是預定的。采用!向本式體例編寫實踐教材的優(yōu)點在于,學生根據教材進行實踐操作,簡便易行。通過熟練、演繹腳本,既可以基本把握法律事務的程序和方法,也可以提高運用法律語言的能力,鍛煉沉穩(wěn)的心理素質。但其也存在明顯缺陷,在腳本中的分析和結論那是預定的,不需妥學生自己進行分析,故不利于培養(yǎng)學生獨立思考和綜合運用能力。
(二)案卷式",案卷式,是將司法實踐中的案卷加以整理,根據教學需要進行適當改編,為學生實踐操作提供范本。以律師實務為例,可以選定不同業(yè)務的律師案卷,按照律師業(yè)務檔案立卷歸梢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順序排列。在案卷中,要反映律師辦理相關業(yè)務所需辦案過程、辦案方法和案件結果。案卷式實踐教材,可以從實踐項日出發(fā)選編不同案卷。如律師案卷、法院案卷、檢察院案卷、公安案卷:每類案卷中還可以分為若干案卷,如法院案卷中,可以分為民事案卷、刑事案卷、行政案卷等。采用案卷式體例編寫實踐教材的優(yōu)點在于,學生根據教材進行實踐操作,真實感強,易于校仿。運用教材給出的案卷辦理相關的法律事務,能夠基本掌握辦案程序和辦案要求。與腳本體例相比,學生在辦案過程中自由發(fā)揮的余地較大,不至于操作中的每一句話都事先頂訂,但仍然會受到案卷結論的限制,不利于學生獨立思考,也不利于培養(yǎng)學生機智、敏銳、善辯的法律素質。
(三)規(guī)范素材式③規(guī)范素材式,是對法律實踐項目所遵循的必要規(guī)則、規(guī)范作出簡明概述,并提供法律實踐所需的案件事實、證據材料、法律文書格式等素材,使學生在綜合分析事實和法律的基礎上,規(guī)范地進行實踐操作。
這種編寫方式就如同為做-桌美味菜肴而提供的各種肉蛋、疏菜和佐料,但每位廚師根據自己的經驗、知識和1手藝,可以做出味道不同的位宴。以庭審實務為例,教材分別提供審判規(guī)范手II程序規(guī)則、提供案件事實和各方訴訟主體的證據材料、提供案刊所需的書格式、提供案件爭議的主要事實問題和法問題。學生進行當庭審判,必須利用已經學過的相關知識和法學理論,對實踐教材提供的京材進行綜合分析,做出臼己獨到的判斷,拿出自己的解決問題方案。采用規(guī)范素材式體例編寫實踐教材的優(yōu)點在于,能夠消晰、簡t占地讓學生了解實踐項目的操作規(guī)范,啟發(fā)、誘導學生獨立思考問題,培養(yǎng)學生綜合運用法律的能力。但這種實踐方式操作難度較大,必須在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教師指導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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