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50年代廣東會黨起義原因新探
發(fā)布時間:2020-08-07 07:19
【摘要】:以往的歷史學界在研究農民起義和會黨起義的原因時,通常采用“租佃關系決定論”來進行分析。這種觀點認為,農民起義和會黨起義是土地私有和土地自由買賣造成土地兼并、激化社會矛盾引起的。近年來,歷史學界在這一問題的研究上有了新的進展。秦暉認為,用“租佃關系決定論”來解釋農民起義和會黨起義的原因難以成立,需要重新反思。他提出“農民負擔過重論”,認為引發(fā)農民起義和會黨起義的原因是吏治腐敗、苛捐雜稅繁重導致農民負擔過重。這些理論觀點、分析方法各有其合理因素,也各有偏失。本文以19世紀50年代廣東會黨起義為個案,對農民起義和會黨起義的原因作比較全面、辯證的分析。筆者認為,19世紀50年代會黨起義的原因不是單一的,而是在社會轉型時期,新舊危機和矛盾纏結在一起、交互作用的結果,故而在上述兩家之說的基礎上提出“綜合分析論”。
【學位授予單位】:江西師范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04
【分類號】:K254
本文編號:2783673
【學位授予單位】:江西師范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04
【分類號】:K25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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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雷冬文;嘉慶年間天地會在廣東復興的社會根源[J];廣東社會科學;2001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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