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縣“十四都草豆局”往事
發(fā)布時間:2024-06-05 04:53
<正>清代實行的是都村制。平定縣(今陽泉市所轄)有17個都,而這17個都中就有14個都的百姓,不甘當(dāng)?shù)毓賳T與豪紳勾結(jié),借平潭驛、甘桃驛兩處驛站所養(yǎng)的馬匹收交草豆,對百姓進行敲詐勒索。經(jīng)過100余年堅持不懈的斗爭,先后有20多位為民代言、因狀告貪官而獻身的壯士,最終于清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經(jīng)新任知州王秉韜和繼任知州闞崇德的批準(zhǔn),在平定城北"昭忠祠"西側(cè),成立了由14個都的百姓共同組織起來的"十四都草豆局",并制定了《采買草豆章程》。從此,收交草豆有定制,百姓再無怨言。這場斗爭,民眾矛頭直指當(dāng)?shù)毓倮襞c豪紳,雖然被當(dāng)局鎮(zhèn)壓,并驚動了省府衙門,但它揭露了統(tǒng)治階級的黑暗與腐朽,顯示了人民群眾的巨大力量和反抗精神,在平定歷史上寫下了光輝的一頁。
【文章頁數(shù)】:5 頁
本文編號:398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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