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內在正義、外在正義及正義自省在當今社會的缺失
自古以來,中華民族就是一個注重道義的民族。
正義包含三個層次:外在的正義、內在的正義,自省的正義。外在的正義是指外在機會和環(huán)境應該是平等、公正地為每一個個體所享有,特例不可存在;內在的正義是指個體優(yōu)劣不等的原初條件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補償,這里原初條件一般包括個人自然稟賦和出生條件等;自省的正義是指個體對正義自知、自明所形成的自覺程度,筆耕論文,能夠克制心中欲望知其不義而不為。外在正義和內在正義是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應該擔負的責任,它應在滿足外在正義的條件下把實現(xiàn)內在正義也考慮進去。一個正義的社會必然要包括這三種正義,外在正義和內在正義是考量一個社會是否正義的兩個必要尺度;而自省正義是更高層次,表明社會及個人正義精神的實現(xiàn)程度。當前,我國社會中出現(xiàn)的不正義現(xiàn)象在外在正義、內在正義和自省正義上都出現(xiàn)了問題,表現(xiàn)為外在不正義現(xiàn)象的普遍存在,對內在正義的忽視以及缺乏對公平正義的自省與自知。
外在不正義現(xiàn)象在當今社會廣泛存在,人們對此習以為常,雖內心有不滿,但往往是束手無策。在相對純凈的校園中,也頻頻出現(xiàn)外在非正義,比如一個職位的應征,盡管招聘廣告上寫著諸如“憑能力上崗”等公平、公開之詞,但是事后總是能聽到別人紛紛議論的“選聘背后的故事”。萬事沒有空穴來風,失信、非公平現(xiàn)象似乎已經成為人們習以為常的普遍規(guī)律。如果有人要考公務員,大家首先要問的不是他復習得怎么樣而是他的家里有沒有背景。這些都是社會上普遍存在的怪相,但更怪的是人們把之看作平常之事,如此一來怪相不怪,幾乎讓人相信生活中自來就不存在平等和正義。
社會輿論開始熱議窮與富的公與不公,機會的公與不公,但卻很少敢觸碰問題產生的根本原因,忽視了其產生的根本原因在于社會外在的不平等即外在非正義問題。內在非正義來源于人們無從選擇的內在的不平等,在一國經濟社會條件還沒有發(fā)展到能夠把內在非正義問題納入考慮時,社會的最大不公平來自于外在非正義。盡管羅爾斯在《正義論》中通篇強調人類應該關注原初不平等帶來的非正義問題,但是當前我國內在非正義即起點不公平的問題還并不具備條件去實現(xiàn),因此內在非正義還不在當前普遍認同的對社會正義的界定范圍內。
奮斗改變命運是人們終生信奉的價值信條。不斷努力以完善自身,為的是在機會平等降臨的那一刻來與他人憑能力公平競爭。但如今外在不正義的社會現(xiàn)實已經充分地打消了人們競爭的公平性和對奮斗的價值認同。現(xiàn)實生活中,機會、權利及實現(xiàn)目標的手段并不是公平、公正地被擺放在某一位置。
由此,社會的激勵機制被扭曲,很多人價值觀發(fā)生轉向,喪失了勞動和創(chuàng)造的激情,轉而迷信歪門邪道和投機倒把。由外在非正義帶來的失敗或不盡如意并不是人們習以為常的競爭的殘酷性,因為競爭的殘酷性往往是指自然生存法則運作下的優(yōu)勝劣汰,F(xiàn)實中往往是一些人享受利益與資源,而另有更多的所謂的“弱勢群體”被剝奪了享受平等資源的機會。
在分配上,按勞分配是實現(xiàn)公平分配的根基,但特權入侵和規(guī)則不公對外在正義造成的破壞使分配并不完全取決于付出勞動的多少,這致使了當前嚴重的分配不公問題。阿基米德說:“給我一個支點,我就能撬動地球”。從本質上看一些人完全可以擁有支點來撬動“地球”,但是在外在非正義的社會現(xiàn)實下,這個支點無法從正義的渠道獲得。于是往往是有才華的人沒有支點,有支點的人沒有才華,如此一來撬動地球成為了一件難以辦到的事情。這就是現(xiàn)今社會創(chuàng)新和驅動力低下的原因之一。
要真正實現(xiàn)社會的正義,除了確保外在正義外,還必須從原初就關注內在的正義。然而,內在不正義比外在不正義隱藏得更深。當前,內在正義還未真正進入人們的視野。羅爾斯說:“社會和經濟的不平等(例如財富和權利的不平等)其結果必須給每一個人,尤其是那些最少受惠的社會成員帶來補償利益,它們才是正義的。”最少受惠的社會成員是由內在不正義因素給其生活帶來不平等預期的弱勢人群。一個稱得上是正義的社會則必須要考量最少受惠成員內在不正義問題。然而,當前,社會中普遍存在著一種傾向,社會氛圍大加強調外在努力卻忽視了內在不正義對弱勢群體存在著的影響。
一個人之所以成為窮人,可能是先天的貧困造成的。既定的出生條件讓他極有可能成為窮人,或者是個人天賦不盡人意,再加上后天不努力,這也是使他成為窮人的原因。但如果問是什么原因使他現(xiàn)在成為了窮人,人們普遍會把注意力集中在個人努力程度上,而忽略個人稟賦和出生環(huán)境對其造成的影響。在人們看來,個人資質無法改變,出生環(huán)境也無從選擇,一切在冥冥之中已被安排,唯有依靠個人奮斗才能改變自己命運。如果拿“你是否覺得是正義的”這類問題去問這些由“先天不足”而處于社會底層的弱勢群體,他們腦子里極少會有正義這個詞,也不會認為自己的處境是不正義的。迫于對出生環(huán)境無可奈何的默認,奮斗改變命運成為了他們唯一的精神動力。
一味強調后天努力,而忽視先天條件帶來的不利影響,這樣的做法就是內在不正義。稟賦不同的個人和處于不同生長環(huán)境的個體在一開始就處在深刻的不平等之中,不同的個人狀況與生活環(huán)境意味著不同的生活前景,進而影響人們在生活中的最初機會。一個人先天失聰,他的起跑線就與他人不同;一個人出生貧困,他接受好的教育的機會以及有利于他成長的機會與出生在富裕家庭的同齡人也不可相提并論。因此,雖然看似人人都有機會,但并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去抓住機會。
那么,對于這種起點的不公平我們是否應該忽略不計呢?現(xiàn)實社會的回答是肯定的,并且它也這樣踐行了,它把起點的正義丟棄一邊,一味強調奮斗和優(yōu)勝劣汰的競爭機制。社會如此認同個人努力的作用,這無可厚非,但這其中也恰恰反映出一個社會缺乏對內在不正義人群的人文關懷。對“勤奮改變命運”、“人的一生全在奮斗”的高度宣揚,這樣的社會不得不說是帶有功利色彩的。因為它無暇去顧及誰身處于內在不正義之中,忽略了對處于內在不正義的人群的補償和關照。
內在不正義不僅僅指先天不足,有些內在不正義是由政策安排帶來的,人們無法選擇。羅爾斯明確指出了要以最少受惠的社會成員是否得到了補償利益來判斷一個社會是否是正義的,并且認為如果社會是以犧牲一些人來取得社會總福利的增長,這只能是策略上的安排,但不是正義的。以此來反思“讓一部分先富起來”的做法。事實上,國家是在犧牲一部分利益的基礎上讓一部分先富起來,從而使社會財富得到最大滿足。在改革開放初期,這是強國的策略之舉,卻是帶著內在不正義的。我們通常關注的是大多數人的福利,但是從社會對內在正義的人文關懷角度來說,極少部分人更值得關注,更具被關注的價值。一個正義的社會有機體不能只關注大多數的利益,而把少數人遠落在后面。鄧小平的本意是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后,先富再來補償后富,最終實現(xiàn)共同富!,F(xiàn)在一部分人、一些地區(qū)確實實現(xiàn)了先富,但我們卻在偏離共同富裕的軌道。因此,現(xiàn)在已經有條件也十分必要在后期對這種內在的不正義加以改變,補償那些后富的最少受惠群體,彰顯社會主義共同富裕的本質要求。
本文編號:5198
本文鏈接:http://www.wukwdryxk.cn/sizhenglunwen/51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