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信用證審核的要點必讀
本文關鍵詞:信用證審核
淺談信用證審核的要點 【摘要】 國際貿易中買賣雙方相距遙遠,背景各異,貨物籌備交接以及貨款的支付周期都很長。因此商業(yè)信用就成了一個很大的難題。作為出口商,擔心備齊了大宗貨物以后,買家變卦怎么辦?貨物千里迢迢運到國外,客戶不要了怎么辦?或者要了不給錢怎么辦?自然希望買家能夠先支付貨款,有了保障然后再備貨交貨。作為進口商,擔心出口商無法按時交貨怎么辦?貨物質量、數(shù)量不合格怎么辦?自然希望賣家先把貨物交付了,核查無誤再給錢。這個矛盾,當然也可通過買家支付部分預付款或訂金的方式協(xié)商解決,但畢竟非上上策,一來買家資金占用比較大,二來真有什么糾紛了,雙方無論對錯都損失,不利公平。于是就產生了一種外貿特有的操作方式:信用證。信用證的產生,正是以外貿“單證交易”特性為基礎的。 一、信用證的概述 在國際貿易活動中,買賣雙方可能互不信任,買方擔心預付款后,賣方不按合同要求發(fā)貨;賣方也擔心在發(fā)貨或提交貨運單據(jù)后買方不付款。因此需要兩家銀行做為買賣雙方的保證人,代為收款交單,以銀行信用代替商業(yè)信用。銀行在這一活動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證?梢,信用證是銀行有條件保證付款的證書,成為國際貿易活動中常見的結算方式。按照這種結算方式的一般規(guī)定,買方先將貨款交存銀行,由銀行開立信用證,通知異地賣方開戶銀行轉告賣方,賣方按合同和信用證規(guī)定的條款發(fā)貨,銀行代買方付款。 信用證最基本的四個關系方: 1.進口商:負責向自己的開戶銀行申請開立信用證,叫做信用證申請人。 2.進口商銀行:負責開立信用證并審核單據(jù)、撥付款項,叫做信用證開證行。 3.出口商:負責根據(jù)信用證出貨,享有信用證保障的付款,叫做信用證受益人。 4.出口商銀行:負責替出口商領取信用證、轉交單證并與開證行接洽,叫做通知行。 二、信用證的優(yōu)勢 1、信用證方式有三個特點: 一是信用證不依附于買賣合同,銀行在審單時強調的是信用證與基礎貿易相分離的書面形式上的認證; 二是信用證是憑單付款,不以貨物為準。只要單據(jù)相符,開證行就應無條件付款; 三是信用證是一種銀行信用,它是銀行的一種擔保文件。 2、 信用證的優(yōu)點 信用證支付方式是由開證銀行以自己的信用做保證,所以,作為一種銀行保證文件的信用證,開證銀行對之負的即第一性的付款責任。信用證開證銀行的付款責任,不僅是首要的而且是獨立的,終局的,即使進口人在開證后失去償付能力,只要出口人提交的單據(jù)符合信用證條款,開證行也要負責付款,付了款如發(fā)現(xiàn)有誤,也不能向收益人和索償行進行追索。 信用證雖然是根據(jù)買賣合同開立,單信用證一經開立,就成為獨立于買賣合同以外的約定。 《UCP500》第三條明確規(guī)定:“信用證按其性質與憑以開立信用證的銷售合同或者其他合同,均屬不同業(yè)務。即使信用證中援引這些合同,銀行也與之毫無關系并不受其約束。” 銀行處理信用證業(yè)務時,只憑單據(jù),不問貨物,它只審查收益人所提交的單據(jù)是否與信用證條款相符,以決定其是否履行付款責任。 三、信用證審核的基本點 1.信用證性質。信用證是否不可撤銷;信用證是否存在限制性生效及其他保留條款;信用證是否申明所運用的國際慣例規(guī)則;信用證是否按合同要求加保兌。 2.對于開證申請人和受益人的名稱及地址要仔細加以核對。另外,如果開證行所在國家或地區(qū)政局不穩(wěn)或者開證行本身資信較差,可要求進口商在申請開證時,要求開證行在信用證中列明本證由通知行(或其他出口商接受的銀行)保兌。 3.信用證到期日和到期地點。信用證的到期日應該符合買賣合同的規(guī)定,一般為貨物裝運后 15 天或者 21 天。到期的地點一定要規(guī)定在出口商所在地,以便做到及時交單。 4.信用證金額、幣種、付款期限規(guī)定是否與合同一致。 5.貨物項目。商品名稱、貨號、規(guī)格、數(shù)量、包裝(含嘜頭)等是否與合同一致。 6.裝運項目。裝運/卸貨港、裝運期限、分批轉運的規(guī)定是否與合同一致。 7.單據(jù)項目。信用證項下要求受益人提交議付的單據(jù)通常包括:商業(yè)發(fā)票、海運提單、保險單、裝箱單、原產地證、檢驗證書及其他證明文件。要注意單據(jù)由誰出具、能否出具、信用證對單據(jù)是否有特殊要求、單據(jù)的規(guī)定是否與合同條款一致等。 8.對信用證批注的審核。對信用證上用鉛字印好的文句內容和規(guī)定,特別是信用證空白處,邊緣處加注的打字、繕寫或橡皮戳記加注字句應特別注意。這些詞句往往是信用證內容的主要補充或修改,如不注意可能造成事故或損失。 許多不符點單據(jù)的產生以及提交后被銀行退回,大多是對收到的信用證事先檢查不夠造成的,往往使一些本來可以糾正的錯誤由于審核不及時沒能加以及時地修改。因此,一般應在收到信用證的當天對照有關的合同認真地按上述各條仔細檢查,這樣可以及早發(fā)現(xiàn)錯誤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四、信用證審核的要點 1.信用證的付款保證是否有效 2.信用證的付款時間是否與有關合同規(guī)定相一致 3.檢查信用證受益人和開證人的名稱和地址是否完整和準確 4.檢查裝期的有關規(guī)定是否符合要求 5.檢查能否在信用證規(guī)定的交單期交單 如來證中規(guī)定向銀行交單的日期不得遲于提單日期后若干天,如果過了限期 或單據(jù)不齊有錯漏,銀行有權不付款。 6.檢查信用證內容是否完整 7. 檢查信用證的通知方式是否安全、可靠 8.檢查信用證的金額、幣制是否符合合同規(guī)定 9.檢查信用證的數(shù)量是否與合同規(guī)定相一致 (1)除非信用證規(guī)定數(shù)量不得有增減,那么,在付款金額不超過信用證金額的情況下,貨物數(shù)量可以容許有 5%的增減。 (2)特別注意:以上提到的貨物數(shù)量可以有 5%增減的規(guī)定一般適用于大宗貨物,對于以包裝單位或以個體為計算單位的貨物不適用。如:S 100% COTTON SHIRTS(5000 件全棉襯衫)由于數(shù)量單位是"件",實際交貨時只能是 5000 件,而不能有 5%的增減。 10.檢查價格條款是否符合合同規(guī)定 不同的價格條款涉及到具體的費用如運費、保險費由誰分擔。 11.檢查貨物是否允許分批出運 除信用證另有規(guī)定外,貨物是允許分批付運的。 12.檢查貨物是否允許轉運 除信用證另有規(guī)定外,,貨物是允許轉運的。 13.檢查有關的費用條款。 (1)信用證中規(guī)定的有關費用如運費或檢驗費等應事先協(xié)商一致,否則,對于額外的費用原則上不應承擔; (2)銀行費用如事先未商定,應以雙方共同承擔為宜; 14.檢查信用證規(guī)定的文件能否提供或及時提供 (1) 一些需要認證的單據(jù)特別是使館認證等能否及時辦理和提供。 (2) 由其他機構或部門出具的有關文件如出口許可證、運費收據(jù)、檢驗證明等能否提供或及時提供。 (3)信用證中指定船齡、船籍、船公司或不準在某港口轉船等條款能否辦到等。 15.檢查信用證中有無陷阱條款 應特別注意下列信用證條款是有很大陷阱的條款,具有很大的風險: (1)1/3 正本提單直接寄送客人的條款。 如果接受此條款,將隨時面臨貨、款兩空的危險。 (2)將客檢證作為議付文件的條款。 接受此條款,受益人正常處理信用證業(yè)務的主動權很大程度上掌握在對方手里,影響安全收匯。 16. 檢查信用證中有無矛盾之處 如: 明明是空運, 卻要求提供海運提單; 明明價格條款是 FOB, 保險應由買方辦理, 而信用證中卻要求提供保險單; 17.檢查有關信用證是否受 UPC 的約束 明確信用證受國際商會叢刊第 500 號<<跟單信用證統(tǒng)一慣例解釋通則》的約束可以使我們在具體處理信用證業(yè)務中, 對于信用證的有關規(guī)定有一個公認的解釋和理解. 避免因對某一規(guī)定的不同理解產生的爭議。 總之,信用證作為最安全的國際貿易結算方式,還是存在很多風險。尤其會在一些平時我們注意不到的地方,小的問題會造成單據(jù)不符點進行罰款,但是還有一些可能會造成毀約,或者客戶會抓住這些拒絕付款,那樣勢必會給我們帶來巨大的損失,所以,在審核信用證時,要十分的注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報關 0901 穆瑤 2011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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