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通制》考
發(fā)布時間:2024-06-15 01:47
《大元通制》編纂于元仁宗延祐三年(1316年),正式頒行于元英宗至治三年(1323年),是元代法律編纂史上第一部較為系統(tǒng)的法典。《元史》一書編纂較為倉促,修史者認(rèn)為《大元通制》是在元英宗統(tǒng)治時期制定的,而且《風(fēng)憲宏綱》是它的成書依據(jù)。本文在詳實的資料基礎(chǔ)上指出,這一看法是錯誤的。由于《大元通制》全書已佚,部分學(xué)者又將《元史·刑法志》的史源誤解為《大元通制》,因此把《大元通制》的篇目等同于《元史·刑法志》的二十篇。本文借助《刑統(tǒng)賦疏》及相關(guān)史料,考證了《大元通制》斷例和條格的篇目。文章特別指出,《大元通制》斷例是判例法規(guī)范的匯編,而不是所謂的“成律”。同時,文章也考證了條格與斷例之間的較為密切的聯(lián)系,并指出其斷例、條格、制詔與前代法典之間的承襲關(guān)系。在分析《大元通制》的具體內(nèi)容時,文章指出,《大元通制》既繼承了傳統(tǒng)封建法典的一些內(nèi)容,也含有很多蒙古法的因素和蒙古社會的因素,具有鮮明的蒙漢二元混和特征。而這種特征實際是由于元代社會的二元性決定的。
【文章頁數(shù)】:37 頁
【學(xué)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一、 《大元通制》的編纂
(一) 元代法律編纂的歷史考察
(二) 《大元通制》的編纂過程
二、 《大元通制》的結(jié)構(gòu)
(一) 條格和斷例的篇目
(二) 斷例的特點
(三) 條格與制詔
(四) 《大元通制》在編纂體例方面與前代法典之間的承襲關(guān)系
三、 《大元通制》在內(nèi)容方面的二元混和特征
(一) 《大元通制》含有明顯的蒙古法的因素
(二) 《大元通制》含有明顯的蒙古社會的因素
(三) 《大元通制》對唐以來封建法律基本精神的承襲
本文編號:3994737
【文章頁數(shù)】:37 頁
【學(xué)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一、 《大元通制》的編纂
(一) 元代法律編纂的歷史考察
(二) 《大元通制》的編纂過程
二、 《大元通制》的結(jié)構(gòu)
(一) 條格和斷例的篇目
(二) 斷例的特點
(三) 條格與制詔
(四) 《大元通制》在編纂體例方面與前代法典之間的承襲關(guān)系
三、 《大元通制》在內(nèi)容方面的二元混和特征
(一) 《大元通制》含有明顯的蒙古法的因素
(二) 《大元通制》含有明顯的蒙古社會的因素
(三) 《大元通制》對唐以來封建法律基本精神的承襲
本文編號:3994737
本文鏈接:http://www.wukwdryxk.cn/falvlunwen/fashilw/39947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