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我國農村集體所有權的重構
發(fā)布時間:2020-11-04 15:48
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大背景下,“三農”問題空前地為社會各界所關注,而關于農村發(fā)展所面臨的一系列熱點、難點問題也廣泛地提上了國家的議事日程,農村集體所有權所面臨的困境及其改革辦法,就是其中之一。農村集體所有權,是集體所有權的一個類別,是我國公有制經濟的法權表現(xiàn)形式,但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村集體所有權的發(fā)展卻面臨著諸如主體虛位、客體模糊、權利內容不完善等許多問題,極大地困擾了農村經濟、社會的進步。從法學的角度看,農村集體所有權與傳統(tǒng)的民法理論有很大的出入,如何以民法理論來分析農村集體所有權,將其塑造成為一種性質明確、內容完善的權利體系,是一個非常具有理論和實踐意義的課題。實際上,關于農村集體所有權的爭論,自改革開放以來就一直沒有停止過,也產生了許多具有真知灼見的觀點和看法,但對于農村集體所有權的發(fā)展方向和具體改革思路,學界并未達成可行的共識,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這一問題變得更加急迫、棘手。而本文的寫作,力圖將農村集體所有權放置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fā)展的宏觀背景下,對其做出符合實際的分析,對農村集體所有權的發(fā)展提供一條可行之策。 本文由引言、正文和結論三個部分組成。引言簡要地介紹了本文的寫作背景。正文分為五章。第一章是農村集體所有權的歷史沿革和現(xiàn)狀分析。本章首先概括地介紹了農村集體所有權的歷史發(fā)展過程,理出了農村集體所有權的發(fā)展脈絡,然后針對農村集體所有權的現(xiàn)狀,指出了其存在的主體虛位、客體范圍不明確以及權利內容不完善等問題。第二章是農村集體所有權重構的理論分歧。本章介紹了學界關于農村集體所有權改革的各種方案,對國有化、私有化、混合所有權以及總有等觀點的利弊作了仔細分析,指出這些主張都不是我國農村集體所有權改革的合理方案,應當在保留農村集體所有權制度的基礎上對起進行重構。第三章是對農村集體所有權性質的分析。本章經過仔細分析,認為農村集體所有權從性質上講是一種特殊的共同共有,對此筆者進行了詳細的論證。第四章是農村集體所有權重構的具體措施,分別從主體、客體和權利內容方面闡述了農村集體所有權重構的具體措施。第五章是農村集體所有權重構的保障,分別從國家投入、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以及村民委員會的完善等角度,論述了如何保證農村集體所有權重構能夠順利進行。結論部分強調農村集體所有權重構是一個漫長而艱辛的過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為實現(xiàn)農村的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而奮斗。
【學位單位】:山西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年份】:2007
【中圖分類】:D923;D922.3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農村集體所有權的現(xiàn)狀分析
(一) 農村集體所有權的歷史沿革
(二) 農村集體所有權存在的問題
1. 主體虛位
2. 客體模糊
3. 權利內容不完善
二、農村集體所有權改革的理論分歧
(一) 國有化
(二) 私有化
(三) 混合所有權方式
(四) 總有方案
(五) 小結
三、農村集體所有權的性質分析
(一) 學界關于農村集體所有權性質的爭議
1. 法人所有權說
2. 個人化與法人化契合說
3. 共同共有說
(二) 農村集體所有權是一種特殊的共同共有
1. 農村集體所有權在公有制框架下的本質含義是共同共有
2. 農村集體所有權在法律上以共同共有解釋最為順暢
3. 農村集體所有權與共同共有具有高度的相似性
4. 農村集體所有權是一種穩(wěn)定性更強的共同共有
四、農村集體所有權重構的具體設想
(一) 應當堅持農村“集體所有權”的概念
1. 歷史沿襲性
2. 概念合理性
3. 理論特殊性
4. 實踐無害性
(二) 農村集體所有權主體的重塑
1. 農村集體成員資格的確定
2. 農村集體所有權代表組織的定位
(三) 農村集體所有權客體的界定
1. 農村集體土地與國有土地的界定
2. 城市化背景下的農村集體土地權屬變更問題
(四) 農村集體所有權內容的完善
1. 從所有權的使用、收益權能講,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
2. 從所有權的處分權能講,建立完善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制度
五、農村集體所有權重構的保障措施
(一) 加大對農村的投入
1. 加大對農業(yè)生產資料和農機具購買的補貼
2. 以集體為單位給予農業(yè)補貼
3. 加大對農村衛(wèi)生和教育的投入
(二) 改革我國土地征收制度
1. 對土地征收的目的進行明確、細致的界定
2. 規(guī)范政府土地征收程序
3. 完善土地征收補償標準
(三) 農村村民委員會的改革
1. 重新界定和整合村民委員會的職能
2. 改革村民委員會選舉制度
3. 理順政府與村民委員會的關系
結論
參考文獻
致謝
附錄
【引證文獻】
本文編號:2870289
【學位單位】:山西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年份】:2007
【中圖分類】:D923;D922.3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農村集體所有權的現(xiàn)狀分析
(一) 農村集體所有權的歷史沿革
(二) 農村集體所有權存在的問題
1. 主體虛位
2. 客體模糊
3. 權利內容不完善
二、農村集體所有權改革的理論分歧
(一) 國有化
(二) 私有化
(三) 混合所有權方式
(四) 總有方案
(五) 小結
三、農村集體所有權的性質分析
(一) 學界關于農村集體所有權性質的爭議
1. 法人所有權說
2. 個人化與法人化契合說
3. 共同共有說
(二) 農村集體所有權是一種特殊的共同共有
1. 農村集體所有權在公有制框架下的本質含義是共同共有
2. 農村集體所有權在法律上以共同共有解釋最為順暢
3. 農村集體所有權與共同共有具有高度的相似性
4. 農村集體所有權是一種穩(wěn)定性更強的共同共有
四、農村集體所有權重構的具體設想
(一) 應當堅持農村“集體所有權”的概念
1. 歷史沿襲性
2. 概念合理性
3. 理論特殊性
4. 實踐無害性
(二) 農村集體所有權主體的重塑
1. 農村集體成員資格的確定
2. 農村集體所有權代表組織的定位
(三) 農村集體所有權客體的界定
1. 農村集體土地與國有土地的界定
2. 城市化背景下的農村集體土地權屬變更問題
(四) 農村集體所有權內容的完善
1. 從所有權的使用、收益權能講,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
2. 從所有權的處分權能講,建立完善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制度
五、農村集體所有權重構的保障措施
(一) 加大對農村的投入
1. 加大對農業(yè)生產資料和農機具購買的補貼
2. 以集體為單位給予農業(yè)補貼
3. 加大對農村衛(wèi)生和教育的投入
(二) 改革我國土地征收制度
1. 對土地征收的目的進行明確、細致的界定
2. 規(guī)范政府土地征收程序
3. 完善土地征收補償標準
(三) 農村村民委員會的改革
1. 重新界定和整合村民委員會的職能
2. 改革村民委員會選舉制度
3. 理順政府與村民委員會的關系
結論
參考文獻
致謝
附錄
【引證文獻】
相關期刊論文 前2條
1 宋旭明;;我國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制度之積弊及其改革[J];江西社會科學;2009年05期
2 肖盼晴;;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流轉的困境與出路[J];江漢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3年04期
相關碩士學位論文 前4條
1 何洋;土地征收制度的立法完善研究[D];鄭州大學;2011年
2 江曼;農村集體土地征收相關利益主體的結構及制度解析[D];西南財經大學;2011年
3 薛忠勛;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研究[D];西南政法大學;2009年
4 陳雨菡;論中國農村土地產權法律制度的改革與完善[D];中國地質大學(北京);2010年
本文編號:2870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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