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啟動憲法第七十一條——從北大教授建議全國人大成立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治理霧霾說起
發(fā)布時間:2024-07-02 18:54
<正>以解釋《憲法》第七十一條為契機促進憲法實施和監(jiān)督,既是保證人大及其常委會規(guī)范行使特定問題調查權的客觀要求,也是樹立人大權威、增強人大監(jiān)督實效的應有之義。一、問題的提出2017年初,面對持續(xù)霧霾天氣,北京大學法學院沈巋教授建議全國人大成立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推動霧霾治理,"通過這一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的成立,啟動相應研究、報告以及立法程序,真正全面提出治理霧霾的方案"[1]。黨的十九大報告也再次強調了要支持和保證人大依法行使監(jiān)督權,使各級人大
【文章頁數(shù)】:5 頁
【文章目錄】:
一、問題的提出
二、我國人大特定問題調查制度的規(guī)范分析
三、作為憲法權力的特定問題調查:域外憲法的規(guī)定及啟示
四、通過憲法解釋喚醒“睡美人”條款:明確“特定問題”的適用范圍
本文編號:3999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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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題的提出
二、我國人大特定問題調查制度的規(guī)范分析
三、作為憲法權力的特定問題調查:域外憲法的規(guī)定及啟示
四、通過憲法解釋喚醒“睡美人”條款:明確“特定問題”的適用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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