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之法律行為無效條款的獨立意義——以“北京博創(chuàng)英諾威科技有限公司與保利民爆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24-06-27 20:02
《民法通則》與《合同法》中"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規(guī)定不應將其解釋為以"掩蓋"為特征的脫法行為,更不是側重調整意思表示故意不一致的虛偽行為,該項規(guī)定有其獨立的法律意義。它所調整的是當事人交易實質目的或動機的不法性對法律行為效力的影響。解釋上應認為這是獨立于法律行為客觀不法條款外的主觀不法的調整規(guī)范,具有獨立的法律意義!睹穹ǹ倓t》將其刪除的做法將使法律從主觀不法性方面對法律行為效力調控的功能蕩然無存,未來合同法編的立法應保留這一條款之規(guī)定,以凸顯民法對于主觀不法、間接不法的調控價值。
【文章頁數(shù)】:11 頁
【文章目錄】:
一、問題的提出
(一) 案例引入[1]
(二) 問題引出
二、本案判決理由之分析檢討
(一) 法律行為“目的”的規(guī)范解讀
1. 法律行為“目的”的重要性:作為意思表示的構成要素
2. 法律行為“目的”的理解:一種給與原因的合意
3. 法律行為“目的”與“動機”的區(qū)分
(二) 法律行為可因目的或動機違法而無效
(三) 本案協(xié)議的無效事由:簽訂協(xié)議的目的或動機違法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之獨立意義
(一) “虛偽表示”規(guī)范的確立無法代替“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1. 何為“虛偽表示”
2.“虛偽行為”與“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差異性
3. 本案的《合作協(xié)議》不構成“虛偽行為”
(二)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不同于“規(guī)避法律的行為”
(三)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法律行為間接違法的依據(jù)
1. 法理再造:法律行為的直接違法與間接違法
2. 法律行為間接違法的范圍與限度
本文編號:3995874
【文章頁數(shù)】:11 頁
【文章目錄】:
一、問題的提出
(一) 案例引入[1]
(二) 問題引出
二、本案判決理由之分析檢討
(一) 法律行為“目的”的規(guī)范解讀
1. 法律行為“目的”的重要性:作為意思表示的構成要素
2. 法律行為“目的”的理解:一種給與原因的合意
3. 法律行為“目的”與“動機”的區(qū)分
(二) 法律行為可因目的或動機違法而無效
(三) 本案協(xié)議的無效事由:簽訂協(xié)議的目的或動機違法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之獨立意義
(一) “虛偽表示”規(guī)范的確立無法代替“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1. 何為“虛偽表示”
2.“虛偽行為”與“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差異性
3. 本案的《合作協(xié)議》不構成“虛偽行為”
(二)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不同于“規(guī)避法律的行為”
(三)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法律行為間接違法的依據(jù)
1. 法理再造:法律行為的直接違法與間接違法
2. 法律行為間接違法的范圍與限度
本文編號:3995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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