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加強政治培訓工作的優(yōu)化路徑——以天津市人民檢察院近6年組織的檢察政治培訓為樣本
發(fā)布時間:2024-11-02 08:56
新修訂的《檢察官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提出了政治培訓這一重要任務。經(jīng)過對天津市人民檢察院2014-2019年政治培訓為樣本分析,發(fā)現(xiàn)當前政治培訓存在學時相對有限、培訓內(nèi)容相對單一、參訓范圍相對偏窄、培訓形式相對陳舊等問題,剖解出思想認識有偏差、培訓制度有漏洞、培訓能力有短板、培訓保障不足等原因,提出培訓理念正本清源、培訓內(nèi)容與時俱進、培訓手段開拓創(chuàng)新、培訓考核制度引導等加強政治培訓工作的優(yōu)化路徑。
【文章頁數(shù)】:4 頁
【文章目錄】:
一、問題聚焦:政治培訓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培訓學時相對有限
(二)培訓內(nèi)容相對單一
(三)參訓范圍相對偏窄
(四)培訓形式相對陳舊
二、癥結透析:導致政治培訓工作出現(xiàn)問題的原因
(一)培訓理念層面存有偏差
(二)培訓制度層面存有漏洞
(三)培訓能力層面存有短板
(四)培訓保障層面存有不足
三、加強政治培訓工作的優(yōu)化路徑
(一)培訓理念的正本清源
(二)培訓內(nèi)容的與時俱進
(三)培訓手段的開拓創(chuàng)新
(四)培訓能力的固本強基
(五)培訓考核的制度牽引
本文編號:4009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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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題聚焦:政治培訓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培訓學時相對有限
(二)培訓內(nèi)容相對單一
(三)參訓范圍相對偏窄
(四)培訓形式相對陳舊
二、癥結透析:導致政治培訓工作出現(xiàn)問題的原因
(一)培訓理念層面存有偏差
(二)培訓制度層面存有漏洞
(三)培訓能力層面存有短板
(四)培訓保障層面存有不足
三、加強政治培訓工作的優(yōu)化路徑
(一)培訓理念的正本清源
(二)培訓內(nèi)容的與時俱進
(三)培訓手段的開拓創(chuàng)新
(四)培訓能力的固本強基
(五)培訓考核的制度牽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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