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司法認定
發(fā)布時間:2024-07-07 03:23
在201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以下簡稱《行政訴訟法》)修改后,第七十條中增加了一條有關“明顯不當”的規(guī)定,這使得行政行為的撤銷理由從之前的五項變成了六項。雖然“明顯不當”的加入增加了法院作出撤銷判決的理由,但是由于在本次的修改之中,相關立法機關并未對“明顯不當”的含義以及如何認定作出相應的解釋,基于行政訴訟法的總則之中依舊維持著合法性審查這一表述的前提,如何理解與認定“明顯不當”成為了學者們關注的焦點,并且在司法實踐之中,不同的法官對“明顯不當”的理解、認定方式與標準也不統(tǒng)一。學術界當前對“明顯不當”的理解,多是從學理性的角度切入分析,以此展現(xiàn)“明顯不當”所包含的內涵,但是此種分析方式難免會導致分析的思路與范圍局限在理論層面,而忽視了在司法實踐之中“明顯不當”所產生的作用與問題。所以對于如何理解與認定“明顯不當”,可以從理論與實踐兩個角度進行嘗試。本文為了能夠較為全面地展現(xiàn)出“明顯不當”的全貌,從日常語義層面、法律規(guī)范層面對其詞源進行分析,并且通過對其形成歷程進行回顧梳理,以此分析“明顯不當”可能被寄予的含義,從而得出其概念!懊黠@不當”能夠在本次修法中被增加到法律規(guī)定之中...
【文章頁數(shù)】:52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研究背景及意義
(二)研究現(xiàn)狀
(三)研究方法
一、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概念界定
(一)日常語義層面
(二)法律規(guī)范層面
二、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學理探析
(一)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理論基礎
(二)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理論紛爭
三、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司法認定現(xiàn)狀
(一)行政行為“明顯不當”在行政審判實踐中的認定方式
(二)行政行為“明顯不當”司法認定現(xiàn)存問題及原因
四、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司法具體認定
(一)確定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司法認定范圍
(二)明確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判斷標準
(三)厘清行政行為“明顯不當”與其他撤銷理由的關系
(四)把握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審查強度
結語
參考文獻
作者簡介
致謝
本文編號:4003078
【文章頁數(shù)】:52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研究背景及意義
(二)研究現(xiàn)狀
(三)研究方法
一、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概念界定
(一)日常語義層面
(二)法律規(guī)范層面
二、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學理探析
(一)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理論基礎
(二)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理論紛爭
三、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司法認定現(xiàn)狀
(一)行政行為“明顯不當”在行政審判實踐中的認定方式
(二)行政行為“明顯不當”司法認定現(xiàn)存問題及原因
四、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司法具體認定
(一)確定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司法認定范圍
(二)明確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判斷標準
(三)厘清行政行為“明顯不當”與其他撤銷理由的關系
(四)把握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審查強度
結語
參考文獻
作者簡介
致謝
本文編號:4003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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