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和規(guī)范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建議
發(fā)布時間:2014-07-27 06:16
一、政府非稅收入的歷史沿革和特點
加強和規(guī)范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必須對政府非稅收入本身的歷史和特點進行研究。只有掌握了政府非稅收入的發(fā)展規(guī)律、特點和管理要求,才能正確地加強和規(guī)范政府非稅收入管理。
(一)政府非稅收入的歷史沿革
政府非稅收入的概念和范圍在《財政部關于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通知》(財綜[2004]53號)中已經(jīng)有了明確界定,筆耕論文新浪博客,這里不再贅述。政府非稅收入概念源起于預算外資金概念,預算外資金最初泛指各種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專項收人、主管部門集中收入等,因為管理較為松散,多數(shù)未納入預算管理甚至未納入財政管理,故名之“預算外資金”。隨著改革的推進,管理的加強,部分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納入了預算管理。捐贈收入、彩票公益金、國有資產(chǎn)和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等也涵蓋納入財政管理的范圍。預算外資金的概念漸漸不能適應改革的需要,政府非稅收入概念應運而生。政府非稅收人概念及其范疇的提出,是深化改革的結果。標志著我國在建立公共財政體系、規(guī)范政府收人機制上向其邁出了可喜的一步。政府非稅收入與預算外資金相比,不簡單是范圍的擴展,管理方式的改變,而是一個質(zhì)的飛躍。政府非稅收入與稅收并列,這樣從理論上就把政府非稅收入擺到了與稅收同等的高度,提高了政府非稅收入的重要性。
(二)政府非稅收入的特點
政府非稅收人是指除稅收以外,巾各級政府、周家機關、事業(yè)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chǎn)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并用于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或準公共需要的財政資金,是政府財政收人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政府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種形式。
相對于稅收的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來說,政府非稅收入具有靈活性、補償性、專用性、不穩(wěn)定性、非普遍性和自主性等特點。
靈活性:靈活性是指政府非稅收入在實現(xiàn)政府財政職能上具有方便、靈活的特點。補償性:按照公共財政理論,社會需要分為純公共需要和準公共需要,純公共需要由政府通過稅收全部滿足,社會準公共需要則只能由政府稅收部分滿足,不足的部分則要收取一定補償費用,這就是政府非稅收入的由來。專用性:政府非稅收入是政府提供準公共服務取得的收入,帶有一定的補償性。不穩(wěn)定性:稅收具有固定的稅率、征收范圍,調(diào)整變動一般較小。非普遍性:政府非稅收入的普遍性,是指征收政府非稅收入不帶有普遍性,只是向需要政府提供準公共服務的人群征收政府非稅收入,而不需要政府提供準公共服務的人群則不需要繳納政府非稅收入。自主性:府非稅收入的自主性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地方政府設立的自主性;二是繳納的自主性。
由于政府非稅收入內(nèi)容廣泛,性質(zhì)不完全相同,歸納的特點,對于政府非稅收入主體是適用的,但不一定完全適用于每一項政府非稅收入。充分認識和深刻領會政府非稅收人的特點,對于加強和規(guī)范政府非稅收人管理,提高政府非稅收入使用效益,具有積極的指導作用。
二、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改革的進展情況
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改革是對預算外資金管理改革的深化和拓展,同時也對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4年,財政部發(fā)布《關于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通知》(財綜[20o4153號),正式吹響了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改革的號角。《通知》的下發(fā),對政府非稅收人管理改革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進一步明確了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范圍,確定了大的指導方針。從地方到中央,對于政府非稅收入管理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加強。制定了一系列政策,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對于強化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一是很多地方財政部門都陸續(xù)成立了政府非稅收入專職管理機構,為加強政府非稅收人管理提供了組織保障。二是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政府非稅收人管理法規(guī)和文件,為全國性立法作出了有益探索。三是將政府非稅收人納入部門預算編制范圍,通過編制綜合財政預算,實現(xiàn)了財政收入的統(tǒng)籌安排。四是建立了政府非稅收入年度稽查制度,加大了政府非稅收人的監(jiān)督管理。五是強化征管措施,加強了征收管理。實行了收繳分離制度,有效地杜絕了執(zhí)收環(huán)節(jié)截留坐支行為的發(fā)生。改革推行幾年來,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現(xiàn)為,改革尚沒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論,沒有統(tǒng)一同定的管理模式,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水平參差不齊,認識不一,很多地方還停留在預算外資金管理的觀念和模式上。離規(guī)范化、科學化的要求還有很大的差距。
三、政府非稅收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當前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結合管理實踐,筆者認為,當前政府非稅收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三:一是法律依據(jù)不足。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缺乏全國性的法律、法規(guī),在實踐中沒有具體的法律法規(guī)可以依據(jù)執(zhí)行,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經(jīng)常要到處尋找法律依據(jù),出現(xiàn)無法可依的尷尬局面。二是機構職能不明。政府非稅收入改革起源于地方,很多地方為加強管理成立了專職管理機構。地方成立機構本無可厚非,但財政體制基本是垂直對口管理,由于在機構設置上,地方設置在前,導致下級和上級機構設置不統(tǒng)一.上下級不對口,造成管理關系不順暢。三是管理體制落后。目前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包括設立管理、征收管理、資金管理、支出管理等仍然基本沿襲原來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模式和體制,沒有隨著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提升麗完善,存在分散、脫節(jié)現(xiàn)象。
(二)主要原因分析
改革推行這么多年,依然存在上述問題不得不引人深思,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是改革的推動力不足:改革的推動力主要來自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黨委政府的重視;二是職能部門的工作;三是社會各界的輿論。三者中以黨委政府的推動力為首,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其次是職能部門的工作,再次是社會各界的輿論推動。三者之間既可以相互制約,也可以相互促進。改革的阻力主要來自一些既得利益部門的反對,任何一項改革都會引起利益的重新劃分。一些既得利益者當然不會輕易放棄自己的既得利益,會想方設法阻撓改革的進行。推動力與阻力的對比程度決定著改革的進程。
加強法制建設。做到有法可依
建議盡快出臺全國性的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法律、法規(guī),明確政府非稅收入概念、性質(zhì)、范圍、管理原則、管理機構、管理辦法等,以形成包括立項制度、審批制度、征收制度、預算制度、執(zhí)行制度、監(jiān)督制度在內(nèi)的科學管理體系。用以指導、約束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行為。提高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guī)范化水平。做到依法管理,規(guī)范管理。
本文編號:7675
本文鏈接:http://www.wukwdryxk.cn/guanlilunwen/caiwuguanlilunwen/7675.html
最近更新
教材專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