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禮論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0-04-02 20:52
【摘要】:老子禮論以自然主義為主,人文主義為輔,傳統(tǒng)禮學中合于自然的部分老子取而用之,違背自然的部分絕對舍棄,所以老子并非絕對反禮,而是反對禮中干擾生命本真的形式化內容。本文以老子禮論為研究方向,首先要理清老子所謂之禮的文質問題。老子禮論以“道”為本質,禮依“道”而生、依“道”而存。“道”的生成論意義決定了其在時間上先于禮,決定了禮的存在;“道”的本體論意義決定了其在邏輯上先于禮,決定了禮如何存在。“德”是“道”具體落實在人生層面上的表現(xiàn),老子推崇的柔弱處下、為而不爭、節(jié)儉少欲等德性既是“道”的體現(xiàn)又是對周禮禮意的繼承,所以禮意與“德”具有一定的內在統(tǒng)一性。老子強調“道-德-禮”這一價值序列是對“質勝文”的肯定,禮文表達禮質而不能逾越禮質。老子主張?zhí)蕹蔽目d節(jié),保留必要的禮儀,用禮復合“道”之本質,應是“返禮”,而不是“反禮”。老子禮論的實踐理路概括而言是“為無為”。若要禮以理想形式存在并發(fā)揮作用,按照老子哲學思維則需采取“無為”之方法才能達到“無不為”的目的!盀闊o為”之理路具體涵蓋三個方面:其一,“法自然”。禮以自然為第一法則,禮的產生和踐行都應是自然而然的過程,禮“法自然”是對生命的關切與約束的統(tǒng)一。其二,“欲不欲”,不欲俗人之所欲,以不欲為欲。圣人之所欲總的來說即“見素抱樸,少私寡欲”,具體而言就是不以權位、聲色貨利以及“生生之厚”為欲。其三,“學不學”,學習眾人所不學。眾人之所學是“益”,圣人之所學是“損”,減損虛文,幾近于“道”,維系自然之禮相比增益具體的禮制知識具有更高的價值。老子構建道、德、禮三者統(tǒng)一的禮論,為的是實現(xiàn)其對政治、社會、心理三方面的價值追求。首先,老子希望在不違背社會等級秩序的前提下,因任百姓自然之本性,推行“圣人之治”,達到天子無為,百姓自化的治理模式。其次,老子希望構建由精神之“同”發(fā)展到現(xiàn)實社會之“同”的“玄同”社會秩序。最后,老子欲重拾本心,復歸如嬰兒般自然單純的內心狀態(tài),實現(xiàn)對道心境界的追求。老子深諳用禮而不推崇禮,為的是弱化人文,強調自然,其禮論終究是圍繞其思想核心——“道”展開的。
【學位授予單位】:河北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8
【分類號】:B223.1
本文編號:2612431
【學位授予單位】:河北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8
【分類號】:B223.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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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261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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