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歐近代法權觀念衍變論
發(fā)布時間:2020-12-12 21:43
凡政治烙有文明的痕跡,無不是因為和法律聯(lián)系在一起,但這二者的勾連卻千變?nèi)f化、形態(tài)萬千。馬克斯·韋伯作為西方文明之子,洞察到了西方法律理性主義的獨特所在:唯有西方將“國家”與合理制定的“憲法”、合理制定的“法規(guī)”作為本質性要素而結合在一個統(tǒng)一體內(nèi)。因此,每一種政治變革必然都伴隨著與之相連的法權的衍生和改變。16世紀上半期,西歐基督教世界的內(nèi)部發(fā)生了永久性的分裂,18世紀末、19世紀初期西方文明的內(nèi)部爆發(fā)了分裂,基督教的統(tǒng)一世界徹底讓位給了民族國家、民族主義。本文正是對這一階段由近代西歐內(nèi)部的政治變化所導致的法權觀念之變革的探討:中世紀的封建秩序一直以基督教的術語被安置在一系列等級法權秩序中,西歐在走向近代之初還依然籠罩在基督教描繪的神圣景象中,但是,各君主國力量的增長加之宗教改革的震蕩最終掀啟了法權變革的大幕,理性崛起并逐步奪占話語權,借助對神權政治的徹底批判和步步圍剿,力圖構造并確立起合理性的政治、法律秩序,不過,古老的神圣合法性卻是始終揮之不去的陰影。全文分為五章并導論和結語共有七個部分。導論首先簡要回顧西歐中世紀大一統(tǒng)的法權秩序:作為獨立政治單元的各城市、莊園、教區(qū)、領地等被鑲嵌在...
【文章來源】:西南政法大學重慶市
【文章頁數(shù)】:147 頁
【學位級別】:博士
【文章目錄】:
內(nèi)容摘要
Abstract
導論
一
二
三
第一章 新法權秩序的開始:宗教改革和主權國家
第一節(jié) 背景:羅馬天主教會的等級制法律秩序
第二節(jié) 路德:對舊秩序的挑戰(zhàn)之一
一、教會的精神化:“sola gratia (唯靠信仰)”
二、路德之新教自然法
第三節(jié) 博丹:對舊秩序的挑戰(zhàn)之二
一、主權:新秩序的法律狀態(tài)的決斷者
二、主權:上帝與服從
第二章 新法權秩序的第一個體系:利維坦
第一節(jié) 利維坦的背景
一、“錯誤的稗子”:黑暗王國
二、“耶穌是基督”:公民宗教?
第二節(jié) 利維坦:政治體的隱喻
第三節(jié) 利維坦的基礎
一、自然權利
二、自然哲學
第三章 近代法權秩序:意志與理性的趨近
第一節(jié) 權力的啟蒙
一、俄耳甫斯的隱喻:政治與科學
二、專制主義(absolutism)
第二節(jié) 論公意:以盧梭為例
一、自然狀態(tài)與自然權利
二、“薩瓦省牧師的自白”:不平等與道德
三、“化圓為方”:公意與立法者
第四章 理性批判與世界公民
第一節(jié) 社會契約與純粹理性批判
一、純粹理性批判的實踐旨趣
二、啟蒙與法律
第二節(jié) 世界公民與世界歷史:法制狀態(tài)
一、社會性與法制狀態(tài)
二、“法制”的文化意蘊
第五章 理性法權秩序:以康德為例
第一節(jié) 背景:理性的整全秩序
第二節(jié) 理性的法權秩序
一、國家法權的建立
二、法律與權力關系的近代嬗變之極
結語 歷史的迷局:法權與政治民族體
一、歷史與天意:永久和平
二、歷史與天意:以英格蘭憲制為例
三、歷史與精神:鍛造法權的肌體
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自然科學時代的道德——康德《純粹理性批判》的一種異端的導讀[J]. O.赫費,郭大為. 世界哲學. 2006(01)
[2]德性與幸福:康德對亞里士多德[J]. S. 羅森,成官泯. 世界哲學. 2005(02)
[3]論自然法的科學探討方式[J]. G.W.F.黑格爾,程志民. 哲學譯叢. 1997(03)
本文編號:2913323
【文章來源】:西南政法大學重慶市
【文章頁數(shù)】:147 頁
【學位級別】:博士
【文章目錄】:
內(nèi)容摘要
Abstract
導論
一
二
三
第一章 新法權秩序的開始:宗教改革和主權國家
第一節(jié) 背景:羅馬天主教會的等級制法律秩序
第二節(jié) 路德:對舊秩序的挑戰(zhàn)之一
一、教會的精神化:“sola gratia (唯靠信仰)”
二、路德之新教自然法
第三節(jié) 博丹:對舊秩序的挑戰(zhàn)之二
一、主權:新秩序的法律狀態(tài)的決斷者
二、主權:上帝與服從
第二章 新法權秩序的第一個體系:利維坦
第一節(jié) 利維坦的背景
一、“錯誤的稗子”:黑暗王國
二、“耶穌是基督”:公民宗教?
第二節(jié) 利維坦:政治體的隱喻
第三節(jié) 利維坦的基礎
一、自然權利
二、自然哲學
第三章 近代法權秩序:意志與理性的趨近
第一節(jié) 權力的啟蒙
一、俄耳甫斯的隱喻:政治與科學
二、專制主義(absolutism)
第二節(jié) 論公意:以盧梭為例
一、自然狀態(tài)與自然權利
二、“薩瓦省牧師的自白”:不平等與道德
三、“化圓為方”:公意與立法者
第四章 理性批判與世界公民
第一節(jié) 社會契約與純粹理性批判
一、純粹理性批判的實踐旨趣
二、啟蒙與法律
第二節(jié) 世界公民與世界歷史:法制狀態(tài)
一、社會性與法制狀態(tài)
二、“法制”的文化意蘊
第五章 理性法權秩序:以康德為例
第一節(jié) 背景:理性的整全秩序
第二節(jié) 理性的法權秩序
一、國家法權的建立
二、法律與權力關系的近代嬗變之極
結語 歷史的迷局:法權與政治民族體
一、歷史與天意:永久和平
二、歷史與天意:以英格蘭憲制為例
三、歷史與精神:鍛造法權的肌體
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自然科學時代的道德——康德《純粹理性批判》的一種異端的導讀[J]. O.赫費,郭大為. 世界哲學. 2006(01)
[2]德性與幸福:康德對亞里士多德[J]. S. 羅森,成官泯. 世界哲學. 2005(02)
[3]論自然法的科學探討方式[J]. G.W.F.黑格爾,程志民. 哲學譯叢. 1997(03)
本文編號:291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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