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管類專業(yè)經(jīng)濟法案例教學的實踐
經(jīng)濟法是高等院校經(jīng)管大類專業(yè)的必修課之一,是一門理論性和實踐性都較強的課程。在教學中,如果僅講授法律理論和法律條文,就會顯得枯燥、抽象,難以理解與掌握。
傳統(tǒng)的法學教學法,多注重法條闡釋。隨著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的迅速發(fā)展,法律規(guī)范日益增多,法律現(xiàn)象日益復雜,單一的法條本文由收集整理闡釋是遠不能適應客觀要求的,更何況繁多的法律規(guī)范是學生在學校階段不可能全部掌握的,即使是掌握了現(xiàn)有的全部法律規(guī)范,還有一個舊法被修改,新法不斷頒布的問題。如何適應客觀要求,這就需要知識教育與能力培養(yǎng)相結合,讓學生掌握基本的概念、原理,學會如何運用這些基本的概念、原理去理解法律、評價法律現(xiàn)象。采用案例教學法,正是解決上述問題的一條有效的途徑。
案例教學法為美國哈佛大學首創(chuàng),該方法強調通過案例分析的方式向學生傳授法學知識。案例教學不僅重視人的知識,更重視人的能力,是“授之以漁”的教育方法。
筆者在以下幾方面進行案例教學的實踐與探索:
一、組織學生對典型案例進行討論或辯論
在傳媒高度發(fā)達的今天,學生知道很多經(jīng)濟案件,只不過了解得不夠深入,他們希望教師能科學而有條理地對這些案件做出解析。此時,教師若在課堂上引入此類學生略知一二而又急于深知的案例去迎合學生的需求,必然會使學生產(chǎn)生極大的興趣,從而取得良好的教學效果。在2012年經(jīng)濟法的課堂教學工作中,筆者從社會熱點案件中,選取了中國知識產(chǎn)權保護史上的一個典型案例——“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iPad商標權屬糾紛”讓學生辯論,以便加強學生對合同法中“表見代理”這一法律制度的正確理解,加深對“商標權轉讓方,應是《商標注冊證》上的商標專用權人。商標權轉讓,應經(jīng)商標局核準后發(fā)放有關證明,并依法公告,受讓人方始享有商標權。”等商標法知識的印象。為了幫助學生理解“商事仲裁的程序與救濟”這個法律知識和“合同無效”法律制度,筆者選取了價值1080億元的“中國商標第一案”廣州藥業(yè)與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關于王老吉商標的糾紛案組織學生討論。在案例的討論中,筆者作為主持人,積極引導學生發(fā)言,有效地把握課堂討論氣氛,防止討論氣氛過于激烈或者冷漠。案例涉及的問題由學生進行分析、解釋和討論,教師則圍繞題目中心給予必要的引導,以免偏離案例分析討論的目的要求。這些典型案例的討論或辯論不僅可以使理論講授變得生動活潑,而且有利于學生盡快掌握抽象的法學原理,并能極大地激發(fā)了學生學習興趣。
二、組織模擬法庭
模擬法庭作為一種獨特的行之有效的教學方法,它可以充分發(fā)揮學生在教學活動中的主體作用,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參與性。由于學生親自扮演某一角色,全面介入模擬訴訟活動中,為學生運用所學法律知識分析、解決問題創(chuàng)造了一個“真實”的環(huán)境。采用這種教學方法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案例的選擇一定要有典型性和可辯性,能有讓各個角色充分發(fā)揮自己才能,施展才華的空間。這需要教師做足上課前的準備工作,否則根本達不到應有的課堂教學效果。具體而言,教師首先要精心選擇教學案例。教師要充分考慮學生,如何讓學生置身于案例之中,愿意積極主動參與到案例的探討之中。在2012年經(jīng)濟法的課堂教學工作中,筆者選取了全國法院2011年知識產(chǎn)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之一“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tǒng)有限公司與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際無限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奇智軟件(北京)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組織模擬法庭,以便學生正確掌握反不正當競爭法中“商業(yè)詆毀”相關內(nèi)容。2.選擇角色,布置任務,分頭準備。這是模擬法庭教學活動的重要階段之一。在這一階段,要求教師對學生進行全面的指導,分析案情(上述不正當競爭案要幫助學生確立辯論的重點:第一,騰訊和奇虎是否存在競爭關系;第二,商業(yè)詆毀的構成要件及被告是否構成商業(yè)詆毀。)制作需要的各種法律文書,熟悉相關法律條文、訴訟程序等。3.模擬法庭審判結束后,教師組織對模擬法庭審判活動進行討論。盡量讓每位學生對該案的審理發(fā)表意見。在此基礎上,最后由教師進行講評。如案件事實是否清楚,運用法律是否正確等。模擬法庭的過程能夠教會學生相互溝通。同時,學生還能學會如何互相評論、批評,學會如何以建設性的方式向別人提出自己的意見,同時也學會接受別人的批評意見。
三、讓學生自己選擇和分析案例
學生對某方面的知識掌握到一定程度時,就想躍躍欲試,展示自我。教師可根據(jù)學生的這一特點,讓學生自己選擇和分析案例。講完某一部門法,筆耕文化推薦期刊,如競爭法、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等,可以布置作業(yè)的形式要求學生課后選擇并分析案例。然后專門抽出一定的上課時間,讓學生到臺上把自己選擇的案例和分析的結果公布于眾,讓全班學生參與討論。這樣既可以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又能使其牢固掌握相關知識,更有利于增進教學相長。該方法的運用可以發(fā)揮學生的主體作用,教師的主導作用,達到教學目標。
雖然案例教學的優(yōu)勢是明顯的,但也不是完美無缺的。要具體分析案例,必須首先具有一定的法律基本理論知識。這就要求教師對重要的概念、原理必須從理論上闡述透徹。學生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是不可能解決復雜的具體案例的。教師應把法理、立法本意等的講述放在首位。當學生掌握了一定的基本概念、原理之后,應把中心轉到分析、
解決案例上。各種教學方式應是相輔相成的,不能完全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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