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學與翻譯
一、引言
近年來,中國正在切實實施文化“走出去”戰(zhàn)略。已有不少學者從宏觀上探討中國文化走出去的內(nèi)容和手段,涉及影視產(chǎn)業(yè)、表演藝術、漢語言本身、中國文論、中國文學等,手段涉及制定可行的政策、謀求合作、外貿(mào)輸出等。毋庸置疑,翻譯作為語言文字的轉換形式,是中國文化“走出去”戰(zhàn)略實施中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長期以來,翻譯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未能在中國文化“走出去”戰(zhàn)略中發(fā)揮應有的作用。實際上,要實施好中國文化“走出去”戰(zhàn)略,既要從思想上認識到翻譯的重要性,又要充分發(fā)揮翻譯的作用,從譯介內(nèi)容、譯者選擇和翻譯策略等方面樹立新的認識、作出正確的決策。中國文學是中國文化的重要載體之一,中國文學“走出去”是中國文化“走出去”的重要一環(huán),雖然在過去和現(xiàn)在,不少中國作品都已譯介到國外,但是審視中國文學的傳播情況,有必要在中國文化“走出去”戰(zhàn)略實施中進一步認識促進中國文學“走出去”的重要手段——翻譯。
二、重視并發(fā)揮翻譯在中國文學“走出去”過程中的作用
長期以來,翻譯總體上一直受到輕視。例如,國外的一本暢銷書介紹到中國,出版社很少宣傳譯者,給譯者的報酬也比較低,譯者也根本沒有版權可言。譯著書脊上一般沒有譯者的名字,有的譯著封皮上也沒有譯者的名字,到扉頁中才出現(xiàn);選入中小學語文課本中的外國文學作品也很少介紹譯者,有些甚至連譯者的名字都不出現(xiàn)。正如美國學者韋努蒂指出,譯者的存在似乎只是個影子,譯文的合法定位顯得模糊和不利,譯者沒有版權,只是原作者的附庸,原作者決定性地控制譯文的出版,譯者從沒有著作權(Venuti)。今天,筆耕論文,要充分發(fā)揮翻譯在中國文化“走出去”戰(zhàn)略中的作用,建議采取以下措施,提高對翻譯作用和重要性的認識。
第一,翻譯協(xié)會、翻譯組織、出版社乃至高等院校必須加大力度宣傳翻譯的重要性,呼吁全社會重視翻譯,尊重譯者。翻譯協(xié)會可以定期出版關于翻譯方面的簡報,組織德高望重的中國翻譯家和國外從事中外翻譯的漢學家和翻譯家在公開場合(如書店、學校等)發(fā)表演講或舉辦講座,增強大眾對翻譯的認識,尤其是使大眾認識到翻譯工作的重要性。這樣可以使社會認識到翻譯的重要性,激勵更多的人從事翻譯工作,從而吸引更多優(yōu)秀的譯者從事中國文化的翻譯工作。高等院校應該重視翻譯這一學科在外語專業(yè)中的地位,投入足夠的財力和人力培養(yǎng)優(yōu)秀的翻譯人才。
第二,出版社和翻譯公司應逐步提高譯者的報酬和地位。目前,從事文化翻譯,尤其是文學翻譯的報酬相當?shù),很多外語專業(yè)甚至是翻譯專業(yè)畢業(yè)的學生都不愿從事文學翻譯這樣收入微薄的工本文由收集整理作。其次,出版社要在譯作和譯著顯著的位置標注譯者的姓名,即書脊、封皮、扉頁上都應該印有譯者的名字,并附上譯者的簡介,這樣一方面是對譯者的尊重,另一方面也促使譯者提高翻譯質量,對自己的譯作負責。
第三,要從更高層次上關注譯者,比如探討譯者的版權和版稅等問題。中國歷史上著名的翻譯家嚴復曾為譯者爭取過版權和版稅。嚴復還未完成《原富》的翻譯之時,時任商務印書館編譯所所長的張元濟就寫信給嚴復請求
出版該書,1900年2月《原富》譯完后嚴復寫信給張元濟,首次提出翻譯的版稅問題,認為版權保護非常必要。1903 年4月嚴復上書給當時的學部大臣張百熙,說明版權立法保護作者的經(jīng)濟和精神權利的必要。在嚴復看來,給予譯者版權可以帶來以下好處:從精神上來說,著譯者勞心勞力,理應得到重視與保護;從經(jīng)濟上說,得到物質獎勵的同時,也可以免去著譯者的后顧之憂;從國家長遠發(fā)展的角度來說,著譯新書是開啟民智、強盛教育的前提,如果著譯者因為權利得不到保護而放棄這一工作,那么,對國民教育和國家未來發(fā)展都將是嚴重的阻礙(劉玉一)。嚴復的這一思想產(chǎn)生于一百多年前,但是今日,中國給予譯者的權利卻少之又少,一般譯者只是一次性拿到微薄的翻譯費,沒有版稅、版權可言。如果譯界和出版界能夠借鑒嚴復的這一遠見卓識,勢必會有更多的譯者愿意投身于中國文學的翻譯傳播工作。
總之,在對待翻譯的作用和譯者的態(tài)度方面采取上述策略可以真正使譯者從“隱形”變成“顯形”,從而調(diào)動譯者的積極性,更好地發(fā)揮翻譯的橋梁作用,更好更快地促進中國文學的傳播。
三、對中國文學“走出去”過程中翻譯內(nèi)容選擇的再認識
在譯介中國文學作品時,應特別重視正確處理迎合外國讀者的閱讀興趣與傳播中國文學之間的關系。一方面,中國文學“走出去”首先應建立在譯語讀者接受的基礎上,因此,應當選擇一些迎合外國讀者閱讀興趣的作品。例如,美國漢學家葛浩文(Howard Goldblatt)翻譯了大量的中國文學作品,在文本的選譯方面,他不僅考慮到自己的興趣,更重要的是主動迎合了美國讀者的閱讀興趣和出版商的出版發(fā)行興趣。他認為,美國讀者閱讀中國小說,其喜好集中于政治、性和性別方面,甚至是人的本性方面,于是自己翻譯了《檀香刑》、《酒國》、《米》等,因為這些作品都是擅于表現(xiàn)人性中黑暗與邪惡一面和色欲與暴力的場景。同時,葛浩文還翻譯了聶華苓的《桑青與桃紅》、古華的《貞女》以及虹影的《饑餓的女兒》,因為這些作品屬第三世界的性別話題,能夠贏取英語讀者及海外出版商的青睞(胡安江)。葛浩文翻譯的作品在美國贏得了較多的讀者,對傳播中國文學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他的翻譯實踐為譯介中國文學的內(nèi)容選擇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尤其是莫言于2012年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而葛浩文又是莫言作品的重要譯者之一,因此,中國文學要受到世界更多的關注,選譯外國讀者感興趣的內(nèi)容當然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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